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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网上立案
作者:多伦县法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02 15:40:38 打印 字号: | |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存在困难。按照自治区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部署和自治区高院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和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法院依托网上立案服务,可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在手机上实现“指尖立案”。战“疫”当前,请随小编一起来学习如何进行网上立案吧!come on!

 

第一步:打开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内蒙古移动微法院”,进入小程序主页面,选择“我要立案”→“申请立案”;

 


第二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选择受理法院,仔细阅读“立案须知”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第三步:添加原告、被告及第三人时,须准确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依据当事人的性质正确选择添加“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委托代理手续、证据目录及证据等必要诉讼材料图片,根据提示依次进行填写(※为必填项);

 

第四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完成信息填写与诉状材料上传工作后,可以点击“确认提交材料”,即可完成微信立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在“我的案件”中查询微信立案案件的相关信息。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多伦县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