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多伦县人民法院坚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着力化解企业难题,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助力。
案情简介
被告某化工企业长期拖欠原告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货款,因涉案标的金额较大,已影响原告公司日常运转,该公司遂起诉,因该案属于重点涉企案件,在立案后,该案承办法官本着快立、快审的原则推进审理流程,以保证在最大限度内减少该案件给双方企业造成的影响。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某化工企业受疫情以及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遭受到比较大的损失,遂与双方企业多次沟通,耐心、细致讲解目前的营商环境、政策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后,又因受疫情影响原告不能到庭,对此,多伦法院启用了云上法庭对此案进行调解,最终,双方企业本着自愿、平等、互谅的原则达成了和解,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审理周期,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使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到了实处。
多伦法院法官们表示,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企业意味着公正透明的市场规则和稳定可预期的经营前景,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给企业予安全与信心。我们要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保护者,每件涉企案件都是企业发展的试金石理念。优化涉企案件的服务及审判执行机制,促进企业纠纷的多元化解,努力做到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营业、专心创业。
审核:黎东林、李强
供稿:程艳明
编辑:冯可心